2016年,国家卫计委以部门规章形式颁布施行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,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各项要求,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、法治化管理轨道。
在《办法》的基础上,为指导地方和医疗机构进一步理解和贯彻落实核心制度,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,卫健委对《办法》提出的18项核心制度的定义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行了细化,组织制定了《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》。因此,以后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方面,我国有了全国统一的标准。
为了进一步规范全院医护人员工作,更好的为患者服务。日前,我院再次组织学习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,由我院院长、外科副主任医师李新本同志主讲。